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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对象及时间

发布时间:2022-12-11 04:0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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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阳春市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对象及时间1、参保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2、参保时间参保须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申报参加,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为办理参保缴费时间。超过这个参保缴费时间的,待下一年度再办理。参保人当年

阳春市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对象及时间

1、参保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

2、参保时间

参保须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申报参加,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为办理参保缴费时间。超过这个参保缴费时间的,待下一年度再办理。

参保人当年参保缴费后中途停保不退费。

3、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

(1)特殊人群是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

(2)属于特殊群体的人员,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3)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母亲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随母亲享受医保待遇;如新生儿母亲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新生儿必须在出生一年内办理参保手续,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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